兴文县“五老”宣讲团九丝城镇中心幼儿园《民法典》专题宣讲发表时间:2022-12-07 17:03来源:兴文县司法局九丝城司法所 法治兴文网讯(李竺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为贯彻落实《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切实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形成学习法典、运用法典、崇尚法典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依法治校、治教工作水平,让《民法典》渗入到每个家庭、每个老师的生活中。12月5日,兴文县“五老”宣讲团成员彭永贵同志到九丝城镇中心幼儿园,向老师们进行《民法典》宣讲。 宣讲现场,彭永贵同志通过PPT演示,主要围绕着《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从总体篇章结构方面进行了介绍,对人格权单独成编,物权分编中的占有,合同编中新增加的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等典型合同,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两种准合同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宣讲。 听完宣讲后,教师们纷纷表示,对《民法典》的重要性、时代性以及四十九大亮点有了充分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进一步加强对民法典更深层次地学习、系统学习。 九丝城镇中心幼儿园园长王丽说:“通过这次《民法典》宣讲活动,使幼儿园的老师们进一步了解了民法典知识,增强了自己依法管理幼儿园意识,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幼儿合法权益,提升了老师们的教学幸福感和充实感。” 此次宣讲,进一步加深了教师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重要性的认识,激发他们自觉学法、普法的责任意识,从而形成以点带面,加强引导师生树立和坚定法治信仰,推动全园师生学法用法的良好局面。 送“典”进校园是兴文县“五老”普法宣讲团普法进校园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开展《民法典》宣讲,进一步增强校园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平安校园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