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宜宾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发表时间:2022-05-11 16:55 法治兴文网讯(叶理苇)5月9日,兴文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宜宾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朱远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朱远鹏在讲话中指出,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市政设施体系,夯实县城运行基础支撑”;市委书记方存好也在全市市级领导干部和县处级主要负责同志读书班开班式上的主题报告中指出,宜宾要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要做大城市规模、做优城市空间、做强城市功能、做优城市品质,不断提高发展质效;县委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目前正在推进空铁新区产城一体化建设和老城提档升级。因此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既是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建设宜宾南向开放桥头堡和人民幸福秀美苗乡的强力支撑,更是以实际行动开展“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学习调研讨论主题活动的有力举措。二要准确把握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要明确检查对象和范围,突出关于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的落实情况、地下综合管线管理办法制定的落实情况、地下管线施工单位履行职责的落实情况、档案信息管理的落实情况、相关法律责任的落实情况等重点检查内容,分阶段有序推进《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三要精心组织好《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学习宣传,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市委、县委“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学习调研讨论主题活动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为县委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朱远鹏要求,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宪法意识,主动配合和大力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客观展示成绩,坦诚反映不足,虚心接受意见,认真做好整改。 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劲松汇报了兴文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宜宾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的情况;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城管局作补充汇报,其他单位作书面汇报。动员会前,还开展了《条例》的学习解读。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李文碧、戴林冲、梁小平出席会议。县级相关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动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