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合法调解 维护医患公平发表时间:2021-05-07 16:28 2021年4月16日兴文县医调委受理的一起长达两年的医疗纠纷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审查后调解成功,落下帷幕,进一步彰显了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防线作用。 患者王女士,63岁,于2019年7月17日因摔伤致左胫腓骨下端粉碎性骨折,到我县某医院住院进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术后切口感染,出院后伤口不能痊愈。2019年11月12日再次入院,也未愈合。患者家属认为医方手术原因导致骨髓炎伤口不能愈合,经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骨科教授会诊考虑慢性骨髓炎可能,要求进一步手术治疗,由此与医院产生纠纷。医、患双方于2019年12月5日共同申请医调委调解。 图为:现场听取医院汇报,实地查看病情。 我委组织专家组深入病房现场查看患者病情,查阅病历资料,认真进行分析评估,考虑骨髓炎的可能性排除,钢板排异反应可能性大,待钢板取后可能愈合。 在事实基本清楚的基础上,我委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患方家属不认可专家组意见,不间断地向县卫计委,市卫计委反映情况。医调委经过多次沟通,建议以人为本,充分考虑患者病情,待钢板取后进行鉴定。 2020年5月患者取钢板手术出院后,伤口愈合。患者家属再次向上级反映,要求医方承担责任。我委再次调解,专家组认真分析,从整个病程看医方无责,建议进行鉴定,经多次协商,于2021年1月25日双方达成一致,委托我委选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021年4月6日双方到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在鉴定所听证会上,鉴定所专家们客观、公正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我委专家组意见。由于患者之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了减轻患方的负担,在鉴定所的主持下医方将鉴定费补偿给患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至此,历时近两年的这起医患纠纷圆满调解成功。
文章分类:
教育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