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发表时间:2023-08-31 09:53来源:兴文县委党史研究室 法治兴文网讯(杨宇桥)8月30日,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组织干部职工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内容涉及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其它公民依法参加军事机关的指挥下训练,担负着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事行动任务和防卫工作任务,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等。 会上,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进行了认真学习。强调,国防法作为国家防卫活动和武装力量建设的基本法,对维护国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安全,具有重要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并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主要地位。单位职工需要树立大国防观,增强依法做好国防建设工作的责任感,树立忧患意识,居安思危,自觉依法关心和支持国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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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一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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