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引纠纷  人民调解保和谐

发表时间:2023-03-29 17:34作者:杨溢来源:兴文县司法局古宋司法所

法治兴文网讯(杨溢)近日,兴文县某公司施工团队在修建公路时,施工车辆不慎损坏了某村村民家中亲属坟墓两所,该坟墓的后代亲属找到施工方要求赔偿,因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影响了该工地的施工进度,古宋司法所了解到情况后,主动介入,组织双方见面调解。

     调解当天,司法所工作人员听取了双方阐述事情经过,坟墓损坏情况以及双方诉求。村民认为企业施工车负全责,要求该企业赔偿4万余元进行坟墓修复。施工方认为修建公路为政府工程,损坏坟墓属于无心之失,经自己公司核算,公司认为赔偿2万余元较合理。司法所调解人员了解情况后,用“背对背”等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劝解。调解员表示,修建公路难免对周边土地或坟墓有所损坏,修建公路是好事,希望村民能够谅解,给予此类民生工程一定支持。施工方也应体谅家属情绪,双方各让一步,在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双方最终同意以36800作为损坏两所坟墓的赔偿金,此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道路修建是关系到群众经济民生发展的重要工程,古宋司法所第一时间针对该工程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服务古宋镇重大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职能,为古宋镇经济民生发展保驾护航。